一、制定背景 根据《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附件)、《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5〕21号)等文件,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试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 (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基本实现“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累计创建浙江省制造业中试平台3家以上,努力争创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带动规上工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15%,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73%左右。到2030年,中试平台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中试验证能力更加成熟、运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成效更加显著,有效赋能智造创新强市建设。 (二)重点任务。重点任务明确了我市推进中试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支持政策。中试平台应由政府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多元布局、推动建设、择优培育,同时鼓励龙头企业中试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引导高校院所、专业机构利用自有设备等资源提供中试服务。明确对国家级、省级平台给予政策支持,对市级培育库平台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政策。重点任务具体由以下四方面构成:一是加快建设布局,构建多层次中试平台体系。提出锚定“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进行布局,提出纺织服装、健康食品、前沿新材料、集成电路、光伏新能源、氢能、合成生物等重点布局领域,明确了以推动政府牵头建设、鼓励企业开放共享、支持高校院所推进提升、引导专业机构打造发展的模式梯度培育全市制造业中试平台。二是提升硬核能力,优化中试转化核心架构。提出支持政府、高校院所、企业、机构等多主体协同布局,探索共同出资分担中试费用等机制;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鼓励试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主任(总经理)负责制;强化造血机制,推广“中试+投资+孵化+基金+场景”运营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科技成果归属保障机制。三是拓展服务功能,打造产业协同赋能生态。提出引导中试平台提供市场化服务,鼓励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应用;支持开展专业检验检测服务;鼓励开展企业孵化服务;支持优化资源共享机制。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夯实平台发展基础支撑。提出强化金融要素、人才要素等保障;优化中试平台及中试产线项目建设备案流程;针对新材料中试平台,提出在一定条件下适度简化审批手续。 (三)保障措施。包含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示范、强化跟踪问效等三方面内容。 三、实施时间 本行动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章澜(市经信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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