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商)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部、财政金融部(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加快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 ? ? ? ? ? ? ?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 ? ?
2025年10月20日? ? ? ? ? ? ? ? ? ? ? ? ? ? ?
加快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同位素、合成生物(生物制造)为主要方向开辟新领域新赛道,构建具有嘉兴特色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体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聚焦重点领域,打造特色产业高地
打造“1+1”重点领域,同位素产业,支持海盐重点发展医用同位素,充分挖掘核电产业资源优势,以海盐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园为成果转化和生产载体,全力打造集核素研究与生产、核药研发与制备、核医学基础研究与临床转化为一体的全国医用同位素产业示范基地,构建“核素-核药-核医疗”的同位素全产业链体系。合成生物产业,聚焦“生物制药、生物食品、生物材料”三大细分领域,鼓励有基础的地区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发挥长三角区位优势,积极对接上海、苏州、杭州合成生物科创资源,布局各地生命健康特色板块,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合成生物优势产业集群。到2027年,建设全国规模最大的医用同位素生产基地和放射性药品研发生产中心,打造具有浙江标识度的全国医用同位素产业发展高地,建成2个以上全国规模最大的细分领域生物原料药生产基地,培育10家以上合成生物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设2个以上生命健康领域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链产值达到200亿元。
二、增强创新能力,布局中试平台体系
推动同位素工程研究中心、南湖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加强对生命健康产业技术的研究和突破。以海盐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园、嘉科生命科学园、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等平台为承载,打造一批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基地。加强与“国字头”院所合作,争取放射性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放射性药品检验机构落地嘉兴。发挥科研优势单位与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搭建核药、合成生物等领域中试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基因测序及合成平台、生物计算与分子设计平台、重要菌种及细胞株保存与开发平台、生物制造中试放大平台等平台建设,推动认定一批生命健康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试平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励,3年内最多奖励一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谋划重点项目,构建优质企业梯队
围绕同位素、合成生物等关键技术领域,谋划建设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对于同位素项目,积极招引国际核药龙头项目,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创新型主体;对于生物医药、生物食品等项目,推动“研发+制造+应用”全产业链布局;对于生物材料、生物化工等项目,加大引育企业研发中心、运营总部和上市主体;支持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和市“551”工程,依法依规予以用地、用能保障。梳理产业链关键环节,对缺失的行业龙头、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链主”企业,进行精准招商,引育壮大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企业队伍。通过引进外部专家、提升平台服务水平等方式支持初创型企业快速孵化;通过提升质量品牌、拓展市场渠道等方式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速成果转化,打造标志性创新产品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企业研究院和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开展同位素、合成生物等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等技术交易活动,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滚动更新生命健康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加大未来产业新产品、新应用、新服务的首台(套)推广应用力度。对合成生物链上企业自主研发的新食品原料、化妆品新原料、新型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获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的产品,以及取得相关专利证明的关键性菌种、底盘细胞、干细胞技术、发酵线性放大技术,单个品种或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过超过200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五、拓展应用场景,打造示范推广标杆
实施“人工智能+合成生物”融合工程,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生物相关结构药物筛选、基因分子测序、影像辅助诊断、决策支持系统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大算力资源服务,通过算力补贴等方式,降低生物AI大模型开发运营成本。推动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成像、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等医疗影像设备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核医学专业的布局建设,促进核医学诊疗一体化临床应用。对处于产业链上的新产品在市场拓展阶段给予支持,对合成生物、核药等产业链上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并销售的新产品,按照销售额,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奖励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优化政策环境,形成良好产业生态
布局一批生命健康领域的市级未来产业孵化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和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先导区和市级未来产业孵化基地,给予奖励。优化产品审评审批和准入许可服务,推进药品生产许可变更事项省市联动审批改革,针对创新药、创新疗法等创新产品,加强注册申报前置指导,推进医用同位素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一类事”改革。对于合成生物领域,不生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可以不进入化工园区,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经信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整合有关部门、行业专家、智库单位等力量,统筹决策生命健康领域布局和重大事项。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国企产业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向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集聚,推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上市。制定全市生命健康未来产业领域企业、项目、平台、人才“四张清单”,动态分析评估产业发展态势和核心指标趋势变化,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 31日。已有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或同一事项满足多个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本方案涉及补助资金,市级资金由市、区两级各按50%比例分担,各县(市)参照执行。